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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客运总站借安全月契机,立除历史遗留安全隐患
在交通运输领域,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企业稳定发展。宣城客运总站始终坚守安全运营底线,将其作为工作核心。近日,借“安全生产月”契机,总站重点攻坚狸桥至高淳班线车辆历史遗留隐患,扎实推进处置工作,以实际行动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。
经核查,原承租人唐俊与宣城客运总站签订的狸桥至高淳班线合同已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,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约,且互不构成违约。随后,为响应政府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要求,宣城汽运公司开通了狸桥至高淳城乡公交线路,这一举措进一步便利群众出行。然而,承租人唐俊认为其经营权益受到影响,多次提出诉求。按合同约定,承租人唐俊应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将运营车辆(皖PA5562)转出或报废并注销行驶证,但唐俊未履行义务,私自将车辆滞留于狸桥镇,随意停放在马路边,车辆保险于2023年8月到期且三个周期未年审,这一行为给客运总站带来重大安全隐患。
为解决这一问题,客运总站严格履行监管职责,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,分别于2023年7月20日、8月24日和2024年11月29日三次书面通知唐俊,要求其按合同处置车辆,但均未得到配合。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皖PA5562号车将于2025年6月30日达到强制报废期限。
当前正值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深入开展之际,宣城客运总站以“零容忍”态度推进隐患整改工作:一是加强法律宣传,向唐俊说明合同条款及法律责任,督促其配合车辆处置。二是开展专项行动,6月20日由总站站长、分管安全副站长带队,组织安全科参与,同时在狸桥镇交警中队、镇派出所的协助下,依法对逾期未处置的隐患车辆实施强制拖离,现场完成车辆登记、查验等程序后移交报废企业。三是建立长效机制,开展全站营运车辆专项排查,健全车辆和合同管理制度,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风险。
宣城客运总站此次行动,有效排除了重大安全隐患,为营造平安有序的运输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。未来,总站将持续深化安全月行动,为群众出行筑牢安全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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